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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人民法院与国信公证处签订诉前 调解合作协议

作者: 时间:2022-03-29

2022328日,云南省武定县人民法院与云南省昆明市国信公证处“诉前调解合作协议”签订会在武定县人民法院会议室举行。武定县人民法院院长肖继成、立案庭庭长李丽、国信公证处副主任胡家祚、楚雄业务部主任余成龙、办公室主任张建琳及驻武定县便民办证点负责人汪钲珉参加了签订会。


签订会上,武定县人民法院院长肖继成对近年来武定法院的收案情况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并表示希望双方能按照《合作协议》内容,畅通渠道,及时沟通交流,做好后续工作的对接及保障,实现诉讼和公证优势互补。国信公证处胡家祚副主任向肖继成院长和李丽庭长介绍了国信公证处楚雄派出机构、驻武定便民办证点的业务开展情况及国信公证在司法辅助业务方面的开展情况,同时表示要把国信公证处之前在司法辅助事务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带到武定法院,并结合实际积极优化调整,不断深化双方合作内涵,书写出具有武定特色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新篇章。随后,肖继成院长与胡家祚副主任共同签订了《诉前调解合作协议》。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国信公证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进一步探索,法院与公证双方通过深入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与《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展深度合作,以诉前调解为抓手,在工作流程、工作环节、工作内容上进行无缝对接,为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更多的实践经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维护公平正义,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提供有力保障。